“广场舞大妈”又上新闻头条了。
近日,湖南永州一群跳广场舞的大妈们为占场地,集体手持铁锤等工具铲掉停车线,并用红漆喷写“不准停车”字样。
大妈们为何如此豪横?知情人李先生称,大妈们都是附近居民,“可能觉得那个车位画的不合理,占住她们跳广场舞的场地了,就故意把停车位都搞掉。”
相关视频被传到网上后,引发不少网友批评,纷纷斥责这些“大妈”不守规则,没有素质。此事也引起当地执法部门注意,祁阳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表示,执法队员到现场进行了阻止以及劝导,接下来也会重新画回车位。
一群中老年人,年龄够大,自认为有权利优先享受社会资源;拿铲子铲掉停车线,看起来也是意志坚决,不由分说。但是,停车线不是别的,它们是职能部门事先画好的,属于市政公共资源,铲掉停车线,这涉嫌破坏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已经违法了。
法律面前不看年龄身份,一视同仁。对于这种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有明确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对当事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对于此事,当地执法部门应该严格按照法律与违法情节依法处理,不和稀泥,给当事人一个教训。
应当看到,自从广场舞在城市兴起以来,“广场舞大妈”与人争地事情似乎就从来没有中断过。她们与儿童争夺玩耍场所,与年轻人争夺球场,甚至不同广场舞队伍之间也会彼此起争执。这种争夺,轻则诉诸口舌上的交锋,重则大打出手,酿成斗殴事件,着实不体面。城市治理者对此颇为头疼,但也始终难以找到统一有效的解决方案。
有人说,老人跳广场舞,是因为他们是孤独的,广场舞是他们的社交。“他跳得越快,孤独就越追不上他”。满足自己强身健体、愉悦身心的做法当然没问题,但前提是不打扰社会共序与良俗。老年人跳广场舞是正当需求,别人打球、停车同样是正当需求,当这些需求产生矛盾时,就应该诉诸共同的规则去解决,而不是企图靠摆资格、秀拳头去压人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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