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发问:国务院是在中央领导下的最高行政机构,国务院总理是最高行政长官,决策严重失误是否也将终身追责?谁来追责?
网友:应该一视同仁,应该对李鹏、朱镕基、温家宝、李克强四届总理都问卷一下人民,以确定答案是否存在有严重失误。标身榜己,上行下效,方叫有规矩,否则,只对人不对己,只要求下级而自己除外,怎公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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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明确过错认定标准
重大行政决策失误将终身追责
本报太原8月30日电 (记者周亚军)近日,山西省政府出台文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权力运行,明确决策过错认定标准,提高责任追究制度的可操作性,决策严重失误将终身追责。
按照山西省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意见,今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国民经济、财政预算、公共投资、重大改革、资源开发及就业、社保、医疗等九方面内容,将严格按照决策动议、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执行与后评估“七步走”程序。
该意见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公众要有参与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需要公众参与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涉及住房、教育、物价、医卫等决策事项,探索开展第三方公众意愿调查,及时发布信息。
该意见特别强调,将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完善行政决策绩效评估、责任追究启动机制,明确决策过错认定标准,提高责任追究制度的可操作性。以“谁决策、谁负责”为原则,对重大行政决策严重失误或超越法定权限、违反规定程序作出决策,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等情况依法追究责任。
《 人民日报 》( 2015年08月31日 11 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