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15时许,澧溪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澧溪卫生院旁的厕所内发现一具男性尸体。此时烈日当空,气温高达37度。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发现死者系澧溪村塘里村民王某,民警立即疏散围观群众,联系卫生院医务人员到场确认王某已死亡。经县局法医现场勘查,初步认定死者死于猝死。经调查走访,民警进一步排除他杀的可能。
在得知死者的死讯后,死者亲属相继赶到现场,认可死者死于猝死的现实,但由于死者当天还在帮澧溪镇菜籽油厂老板李某搬运菜籽,认为王某的死跟高温天气下作业有关,要求李某给予一定经济补偿。由于双方要求差距较大,谈判陷入僵局,死者家属情绪也越来越激动。获悉此情况后,澧溪派出所及时介入,组织双方继续进行协商。6月28日10时许,双方最终达成补偿协议。至此,一起非正常死亡事件被成功调处。随后民警对李某进行批评教育,告诫其在高温天气时,有确保作业人员安全健康的责任,防止高温高湿环境下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事件发生后,该所高度重视,要求全所民警立即对辖区内各企业进行走访,就安全生产方面有关法律、法规,及高温高湿环境下户外作业的注意事项等进行宣传、教育。(陈秋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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